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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家的土地增值税预缴有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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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cobio
时间:
2017-1-11 00:45
标题:
大家的土地增值税预缴有没调整?
今年营改增后,我一直是用预缴土地增值税是用不含税预售房款*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比如,预收房款105万,我用105/1.05*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我公司是简易计税方式, 我一直是这样预缴土地增值税。
直到11月份税务局发了个文件-------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这样就变成了(105-105/1.05*0.03)*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
我需要调整5月-11月的土地增值税计税数吗。 因为这个文件说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也没说一定必须按这个方式预征对吧,应该不用补滞纳金吧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7-1-11 10:07
应该不用调整吧,按预收收入来做交呀,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7-1-20 17:30
这个文件出台后,就要仔细想想43号公告的内容了。预收款中到底含不含增值税。
作者:
yiyuanjiahe
时间:
2017-2-22 10:35
需要调整为新政策
作者:
展翅
时间:
2017-2-22 17:03
不用调整呀,预缴的嘛。【2016】70号公告中的公式: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按一般纳税人11% 税率计算;105万预收款,收入是94.59459万元,增值税是10.4054万元;即收入计算公式为:105/1+11% 按94.59459收入计算,预缴3%的土增税为:2.838万元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7-2-24 14:51
法律不溯既往。但具体执行要看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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