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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当期土地价款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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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k63
时间:
2016-4-13 08:45
标题:
关于当期土地价款的抵扣
营改增中关于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的公式中的“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的建筑面积”,这个面积没有明确,到底是当期的签约面积,还是如何计算,因为当期可能有只交了定金的情况,也有前期交了首付款,当期按揭到款的情况,还有当期交房对前期的面积进行修正的情况,这里的面积感觉很模糊,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大家是怎么理解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6-4-13 09:19
现房销售分期收款(含按揭)方式,是否以收款确认纳税义务,还不是太明确,如果按照收款来确认的话,计算面积比例的时候还要考虑收款比例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6-4-13 09:23
根据纳税必要资金原则,按照收到分期款的时间,作为纳税时点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这个涉及到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如果开的话,一套房子可能有很多张增值税发票,如果只是开收据,全款收齐后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话,开具收据时就要作为无票收入申报了,相对比较复杂
作者:
ck63
时间:
2016-4-13 10:32
是的啊,这个到时再操作层面肯定不少问题
作者:
sushaorong
时间:
2016-4-13 10:35
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gb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6-4-13 10:43
好好学习
作者:
sushaorong
时间:
2016-4-13 15:16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的建筑面积抵扣应该要考虑到相对应的原则即可
作者:
ck63
时间:
2016-4-13 16:47
谢谢群主及各位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6-4-14 08:56
学习学习
作者:
ck63
时间:
2016-5-9 14:57
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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