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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营改增后,企业会存在着转租行为,是否适用16年16号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江苏MIMI    时间: 2016-4-11 16:52
标题: 营改增后,企业会存在着转租行为,是否适用16年16号公告?
营改增后,一些商业地产企业会存在着转租行为,请问这样的转租行为是否适用16年16号公告?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6-4-11 19:47
商业地产企业将营改增之前已经建成的项目对外出租,问题在于前期在项目建设期间并无进项,税负会比较重。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6-4-12 10:18
学习!!!!!!!!!
作者: 潇洒趉①冋    时间: 2016-4-15 23:0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认为以上表述适用于转租。
作者: zjlszj8811    时间: 2016-4-18 14:52
好资料,谢谢分享
作者: zjlszj8811    时间: 2016-4-18 15:02
好资料,谢谢分享
作者: leiyyyy    时间: 2016-5-14 16:35
适用。
作者: 沧海一生逍遥    时间: 2016-6-25 18:16
不动产出租,适用2016年16号文,该文规定的比较详细。
作者: sfq    时间: 2016-12-15 22:25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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