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销售人员的提成怎么合理避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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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悠然0821
时间:
2008-9-3 15:57
标题:
销售人员的提成怎么合理避税阿
销售人员的提成该发了,按规定应该是按数月奖金算个税,
但是销售人员都不愿意交个税,说在别的公司提成就没交过,
我的理解平摊到以后每个月,或是找发票报销,有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想听听各位的意见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9-3 23:02
得实惠的是销售人员
担风险的是企业和财务人员
真是不讲理的社会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9-3 23:02
一个字,要想逃税,没门
作者:
风花的传说
时间:
2008-9-3 23:50
别想的太多,收入多了,就得税
作者:
艺曼
时间:
2008-9-4 11:01
应按税收规定处理,不能给公司及我们自己增加没必要的涉税风险
作者:
斯岸伊人
时间:
2008-9-4 12:00
标题:
你的方法正确
销售人员是否和你公司签用工合同,若签,他(她)是你公司正式员工,所得的佣金必须纳税.提成一般是季度或半年,这一块按数月奖金来计税.
若销售人员没有和你公司签用工合同,则不属于你公司员工,按规定他们的佣金可以由营销公司开具发票,销售人员去营销公司领取他们的佣金,这样他们的个人所得税就和你公司没有关系了.
作者:
周文超
时间:
2008-9-4 17:1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没有什么好的办法,现在个税控制较严
作者:
想一想
时间:
2008-9-7 19:00
该交的就交吧,财务人员又不是万能的
作者:
我的天堂
时间:
2008-9-7 21:30
应该交还是要交的,逃避税法不是长法呀!
作者:
于学晖
时间:
2008-9-25 17:03
标题:
佣金
逃税是错的,不应该支持,但是,不应该缴的税,是应该不缴的,可以根据次数、合同等进行合理的避税。
作者:
牛郎
时间:
2008-10-3 20:02
支持各位 !
作者:
hu5417361
时间:
2008-11-14 15:46
简单点要他们自己去买真发票,除非你做两套帐
作者:
风里来
时间:
2008-11-18 10:2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该教得交呀,为何财务人员承担风险阿
作者:
伏龙
时间:
2008-11-26 11:39
按照正常程序走,不要给财务人员增加心里负担
作者:
沈阳财务人
时间:
2008-11-26 12:30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应该交的税一定得交,风险性太大
作者:
好的
时间:
2008-11-26 12:51
可以改变会计核算方法,先将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据实报销,仅对不能提供费用发票的部分作为销售人员的奖金处理。结果会与筹划前存在差额。
但是要注意的是由于税法对业务招待费和计税工资的扣除标准是不同的,所以在采取第二种核算方法时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不一定降低。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0.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0.3%,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倘若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不超过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但由于将销售人员奖金中包含的业务招待费转入“管理费用”后,使得业务招待费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则企业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情况下,采用第二种核算方法不一定能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甚至会加重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因此,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选择适合的核算方法,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作者:
亚亚1002
时间:
2008-11-26 17:45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筹划一下
作者:
风思雨
时间:
2008-11-26 22:5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做财务人员的能合理避税的是业务知识要学习,但是有些事情该坚持原则的也要坚持原则
作者:
龚桂林
时间:
2008-11-28 00:08
现在工资在所得税前可以全额扣除了,企业做个税的避税对企业没有什么好处了。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3-21 12:54
学习了
作者:
小飞鱼
时间:
2009-3-21 16:50
如果是请的外面的代理公司,就直接支付行了,自己公司的还是要交的!
作者:
刘建
时间:
2009-4-14 01:56
该交的就交吧,财务人员又不是万能的,理解万岁!!
,,
作者:
刘建
时间:
2009-4-14 01:59
工资在所得税前可以全额扣除,企业做个税的避税对企业没有什么好处!!!!11
作者:
快乐鹭鹭
时间:
2009-4-14 09:16
多听听大家的意见,还是个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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