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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营改增"后,房地产、建筑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12种发票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16-3-16 09:08
标题: "营改增"后,房地产、建筑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12种发票
"营改增"后,房地产、建筑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12种发票

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七种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二)获得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3、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的沙、石料,如果是从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采购的,则建筑企业只能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三)购买职工福利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材料和运输费用中含有的进项税金(例如,工地上被小偷偷窃的钢材、水泥)
   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第(三)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建筑施工企业自建工程所采购建筑材料所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开发产品,例如商铺、商场、写字楼自己持有经营,以上开发产品所耗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公司提供的建筑劳务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基于此规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作者: 丰泽房地产    时间: 2016-3-16 11:23
学习学习,怎么操作啊、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6-3-17 09:06
学习了,谢谢版主。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6-3-17 09:47
谢谢分享
作者: 玉红qq    时间: 2016-3-17 10:15
学习学习!
作者: 旋木428    时间: 2016-3-17 10:41
学习了,谢谢版主
作者: h86    时间: 2016-3-17 17:32
学习学习
作者: 黑土    时间: 2016-3-18 09:57
还有的呢?
作者: 火三    时间: 2016-3-18 10:30
谢谢版主的分享
作者: yqsy    时间: 2016-3-19 21:33
多多学习了
作者: xgssq    时间: 2016-3-21 11:36
学习了,谢谢!
作者: klc0848    时间: 2016-3-21 13:03
谢谢分享
作者: regalhotel    时间: 2016-3-21 15:31
谢谢分享
作者: 杨杨1    时间: 2016-3-22 09:31
hdx,wxxl
作者: 杨杨1    时间: 2016-3-22 11:04
xxxx,hdx
作者: xgssq    时间: 2016-3-22 11:42
已学习,谢谢!!!
作者: 任克部    时间: 2016-3-25 11:13
好资料,好好学习
作者: 任克部    时间: 2016-3-25 11:13
好资料,好好学习
作者: 任克部    时间: 2016-3-25 11:15
新知识努力学习!
作者: 波波熊    时间: 2016-3-25 13:58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beckylv    时间: 2016-3-25 16:33
学习了,谢谢版主。
作者: 烟雨    时间: 2016-3-25 16:39
学习学习
作者: 任克部    时间: 2016-3-29 08:16
新的政策,需要我们好好学习
作者: chendj7501    时间: 2016-3-29 11:05
学习一下
作者: kenhuang    时间: 2016-4-11 10:55
学习,谢谢群主
作者: kenhuang    时间: 2016-4-11 10:55
学习,谢谢群主
作者: kenhuang    时间: 2016-4-11 10:55
学习,谢谢群主
作者: 渔舟唱晚    时间: 2016-4-13 10:23
谢谢分享!!
作者: 苏凡东    时间: 2016-4-13 18:02
学习学习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16-4-13 18:15
这个很重要的,嘿嘿,学习了
作者: 陈高友    时间: 2016-4-13 22:32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作者: hellogucci    时间: 2016-4-14 15:56
这个总结是不错的
作者: hellogucci    时间: 2016-4-14 15:57
标题不是12种吗?
作者: 苏凡东    时间: 2016-4-14 22:43
学习学习
作者: wmf0524    时间: 2016-4-15 15:11
不错看看
作者: wmf0524    时间: 2016-4-15 15:12
不错看看 学习一下
作者: 涵琳    时间: 2016-4-16 10:46
这个一直想知道的呢,
作者: 勇者胜    时间: 2016-4-16 19:42
总结的很好
作者: pan    时间: 2016-4-19 14:33
总结的很好
作者: 西联乡    时间: 2016-5-3 15:23
谢谢分享,受益良多
作者: sscel_ok    时间: 2016-5-6 20:58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fx1231yer    时间: 2016-5-12 16:48
学习学习
作者: cqhy605    时间: 2016-5-12 23:17
谢谢楼主
作者: jiurihanxin    时间: 2016-5-14 15:13
谢谢了!!!
作者: jiurihanxin    时间: 2016-5-14 15:14
谢谢了!!
作者: melissa不见    时间: 2016-5-19 13:27
学习了,谢谢版主
作者: melissa不见    时间: 2016-6-1 17:15
学习看看
作者: 小老鼠骗子    时间: 2016-6-2 17:57
学习学习
作者: pyf123456    时间: 2017-1-9 19:01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你听的到    时间: 2017-1-24 11:20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你听的到    时间: 2017-1-24 11:26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lhyw1166    时间: 2017-2-6 14:40
谢谢分享!!!!!
作者: 从容的尊贵    时间: 2017-4-5 22:46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从容的尊贵    时间: 2017-4-10 10:41
我想看看
作者: 笨笨猪1208    时间: 2017-5-15 11:15
学习学习
作者: 笨笨猪1208    时间: 2017-5-15 11:17
好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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