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商业和住宅成本怎么分摊,上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要少些?
[打印本页]
作者:
1249191887
时间:
2016-2-23 16:05
标题:
商业和住宅成本怎么分摊,上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要少些?
商业和住宅成本怎么分摊,上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要少些?现在我做账都是统一做的,没有具体分摊商业和住宅的成本,要是想从现在就分开算,分开核算的标准是什么啊?做账时我又应该注意些什么?一点头绪也没有,希望各位前辈给我指点一下!谢谢!
作者:
WilsonTing
时间:
2016-2-24 09:18
我也来学习的,求有经验人士分享
作者:
cdchensong
时间:
2016-2-24 09:32
1、根据近几年的清算实践,一般税务所及事务所均是在同一个项目内按可售建面均摊成本。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中的相关规定。我的理解是合同、发票都需要分开,才能分别核算成本,实务中较少见这种情况。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6-3-20 12:28
主要还是你怎么证明的问题,如果工程结算书上写清楚了就能区分两个成本对象各有多少成本
作者:
cjx7588
时间:
2016-4-17 13:23
学习学习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