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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甲供设备 [打印本页]

作者: yujie864    时间: 2015-10-28 16:39
标题: 房地产企业甲供设备
房地产企业可作为甲供材料设备的有哪些是不需要开建筑业发票的?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5-11-11 17:0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十三)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吉林省有明确的规定,你可以查查你们当地税务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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