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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净价出让土地情况下的拆迁补偿费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rmxs    时间: 2015-9-25 12:35
标题: 净价出让土地情况下的拆迁补偿费问题
假如从政府手里取得出让土地,取得了土地票据,但出让合同里约定的是净价出让。企业买地后还要继续支付拆迁补偿费,这情况下的拆迁补偿费可以计入土地成本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前扣除吗?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5-9-28 10:37
手续齐全自然可以扣除
作者: 591cheng    时间: 2015-9-29 10:20
学习一下
作者: qingqing    时间: 2015-9-30 09:36
可以的,发生的拆迁成本归集到“开发成本---土地拆迁安置补偿费”
作者: 美丽的世界    时间: 2015-10-6 22:27
可以据实扣除
作者: zhiqiang    时间: 2015-10-8 10:34
小谢谢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作者: 黑土    时间: 2015-10-8 16:36
既然是净地?何来拆迁补偿费
作者: yrmxs    时间: 2015-10-19 00:40
黑土 发表于 2015-10-8 16:36
既然是净地?何来拆迁补偿费

政府出让合同是这样写的
作者: 黑土    时间: 2015-10-19 08:27
现在政府就是不按规矩出牌
作者: magicianchen    时间: 2015-11-3 10:44
拆迁补偿费是可以作为取得土地成本扣除的,但前提是手续齐全,包括拆迁补偿协议、支付凭证等。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5-11-3 15:05
可以扣除,这部分是没有发票的,所以资料一定要齐全
作者: 孤单人    时间: 2015-11-10 12:25
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増值税前扣除.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5-11-19 16:17
可以的,但是要补交契税
作者: h86    时间: 2016-8-20 15:36
学习学习
作者: 梅C    时间: 2016-9-13 10:01
学习一下子,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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