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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业和住宅成本原会计没有分开核算,马上就要土增清算了,成本该如何划分,求高人指点 [打印本页]

作者: 业务学习    时间: 2015-6-2 14:19
标题: 商业和住宅成本原会计没有分开核算,马上就要土增清算了,成本该如何划分,求高人指点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5-6-2 14:40
那就要筹划是分开计算还是合并计算那个划算。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5-6-3 08:45
就让成本分摊下就可以了
作者: 索马    时间: 2015-6-3 17:16
统算对土地增值税有利,除非税务局要求分开

作者: qah236    时间: 2015-6-4 16:17
索马 发表于 2015-6-3 17:16
统算对土地增值税有利,除非税务局要求分开

支持                              
作者: 逍遥公子乐无奇    时间: 2015-6-7 14:28
上订购方式的股份收到
作者: wzj0319    时间: 2015-6-7 17:01
还是费点劲分一下吧,不然估计通不过
作者: 快樂天使    时间: 2015-6-10 09:17
学习一下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15-6-11 11:57
你们商业均价比住宅贵的话,粗略不分好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5-6-17 16:18
清算起码应当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个对象,如果你没有区分的税务就按照建筑面积分摊
作者: regalhotel    时间: 2015-6-18 16:33
学习学习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5-6-18 17:08
除了单独和合同,成本还是很难分开的,可以考虑让成本部进行分摊
作者: 1249191887    时间: 2015-7-17 10:02
哎!分摊成本真是让人头疼
作者: 叹弄    时间: 2015-7-24 11:36
我们准备清算,想不分哦,不懂给不给通过。
作者: 孤单人    时间: 2015-8-5 12:53
四川规定,商业和住宅成本按建筑面积法分配,不合理.
作者: 1249191887    时间: 2015-8-5 16:18
这个我也不懂
作者: 孤单人    时间: 2015-10-3 10:38
四川地税规定;按建筑面积法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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