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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发[2009]31号合同总金额指的项目所有出包合同的总金额还是某份单个合同的总金额? [打印本页]

作者: Q群实录    时间: 2015-4-7 17:43
标题: 国税发[2009]31号合同总金额指的项目所有出包合同的总金额还是某份单个合同的总金额?
大家讨论一下了,嚼嚼,看有没有味道?

国税发[2009]31号: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请问,这里的“合同总金额”是指的项目所有出包合同的总金额还是某份单个合同的总金额?


作者: forangel    时间: 2015-7-28 12:47
应该单个合同不能超过单个合同总价的10%,这样合计起来,总的预提金额也不会超过所有出包合同总金额的10%。
作者: forangel    时间: 2015-7-28 12:48
应该单个合同不能超过单个合同总价的10%,这样合计起来,总的预提金额也不会超过所有出包合同总金额的10%。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5-7-28 16:39
单个合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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