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请教老师,收购股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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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nwsqb
时间:
2015-1-20 11:39
标题:
请教老师,收购股权的问题
A公司是地产公司唯一股东,地产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B自然人以1.3亿元增资至地产公司,取得地产公司49%的股权。请问A公司和地产公司在该业务上有没有税务风险,及A公司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5-1-20 11:53
企业增资扩股(稀释股权),是企业股东投资行为,可直接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股本),没有取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作为企业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也不存在征税问题。
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5-1-20 11:55
税务局可能会认为A公司实质是转让股权,要求纳税,我们认为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并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类似的业务纳税义务产生于股权转让之时。
作者:
cff940502
时间:
2015-1-21 07:52
不涉及税务问题,A公司不用做账
作者:
syrzzl
时间:
2015-1-26 14:05
本帖最后由 syrzzl 于 2015-1-27 13:44 编辑
公司增资引入新股东,对原股东而言稀释了股权,但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价格不变,故原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税务风险:个人认为还是增资金额与持股比例是否合理,需要有评估报告做支撑,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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