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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公司前期投入部分私人借款利息支出部分是否能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王晓晓呀    时间: 2014-11-24 11:08
标题: 房地产公司前期投入部分私人借款利息支出部分是否能税前扣除
房地产公司在前期成本投入中借入部分私人借款支付利息支出,都未开具发票。现税务机关来稽查,叫前期收入为零,财务费用过大。(前期私人借款部分,都有私人借款合同)怎么能处理合理规避?
作者: 新兰    时间: 2014-11-25 08:25
要想税前列支就得有合规的发票,到税局去代为开具
作者: ly87673815    时间: 2014-11-25 10:52
房地产公司在开发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取得合法票据),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用,不是进财务费用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4-11-25 13:29
只有开据发票才行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4-11-25 16:47
没有到地税代为开具发票,无法列支,但如果去开,税率高达25.6%,二者权衡一下。

作者: 2631173911    时间: 2014-11-28 09:15
学习啊
作者: DUDINGADU    时间: 2014-12-5 13:02
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部分可以扣除,要代为开具发票。
作者: 凿齿    时间: 2014-12-9 17:31
一杯愁绪 发表于 2014-11-25 16:47
没有到地税代为开具发票,无法列支,但如果去开,税率高达25.6%,二者权衡一下。

如果是股东的话,且股东肯定是要分红的话,还是划算得多,因为反正都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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