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政府返还入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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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会计0001
时间:
2014-11-11 16:11
标题:
政府返还入账问题
政府返还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回迁房,企业如何确认这笔收入?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4-11-11 16:59
我认为还是冲土地成本好一些,如果不冲成本的话做营业外收入,你当季就要交企业所得税了
作者:
会计0001
时间:
2014-11-11 22:13
冲成本不知存在纳税风险不
作者:
散步的云彩
时间:
2014-11-12 08:11
现在这种方式挺多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11-12 09:05
这部分一定要认真看下协议,如何返还,有合理理由就可以处理,土增上一般认定冲成本,所得税要考虑协议签署内容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4-11-12 11:29
案例中指明返还出让金的用途,实质就是政府回购开发的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处理,此返还款贵公司收到后应暂时挂账,待回迁房建成后移交政府回迁房时确认。并应计提税金。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4-11-12 14:36
学习学习
作者:
windyspirit
时间:
2014-11-12 14:36
求解答
作者:
hotwy54321
时间:
2014-11-13 13:13
求解答求解答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4-11-13 14:06
这个返还用于回迁房好像有点歧义呢?第一种理解在你们的规划中有安置房,政府返还这部分地款用于补偿这部分安置房的地价;第二种理解,你们规划中没有安置房,现在政府购买了部分房屋用于回迁安置,不晓得你们协议是这么写得
作者:
51202
时间:
2014-11-17 17:12
学习下
作者:
泉水在心间
时间:
2014-11-26 11:48
学习咯
作者:
泉水在心间
时间:
2014-11-26 11:49
我们公司是税金返还
作者:
lkq123
时间:
2014-11-26 16:06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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