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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房时的财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舞之精灵    时间: 2014-10-25 16:13
标题: 交房时的财务处理
我们已经交房,补差面积和销售总发票也已经开出,那些没有来办交房手续的客户或者只是交了首付的客户,这块客户的收入是否需要按照合同总价来结转收入呢

作者: 暗夜群星    时间: 2014-10-27 09:07
是不是要按合同总价来结转收入,主要还是要看合同约定,即会计上对收入确认条件的规定。你可以查看下最新的会计准则。因为是实际售房,不是视同销售行为,在这方面税务与会计的约定基本一致。
作者: 索马    时间: 2014-10-27 14:03
个人认为关键还要看收入成本是否都可靠计量,能否同时结转收入和成本
作者: 我稻草人    时间: 2014-10-27 15:29
这部分我觉得首先看合同!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4-10-28 08:18
补差面积和销售总发票也已经开出,成本已能够可靠计量,那些没有来办交房手续的客户或者只是交了首付的客户,按合同约定业已形成销售事实,应该确认收入,暂未收到款项,挂应收账款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4-10-29 14:11
学习了,楼上说得很在理。
作者: 紫丁香88    时间: 2014-10-31 09:31
根所企业会计准则,房地产企业在交房时已经符合收入确认政策。,没有来办理交房手续的客户,在发放交房通知书时可以确认收入。对于只交付首付的客户,风险尚未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政策,在达到房屋交付条件时才结转收入。
作者: fangdichan牛    时间: 2014-10-31 15:20
学习,有用的东西
作者: 舞之精灵    时间: 2014-11-5 09:41
恩恩,谢谢大家的精彩回答,受用
作者: ly87673815    时间: 2014-11-10 14:28
需要按照合同总价来结转收入
作者: 紫丁香88    时间: 2014-11-12 08:51
主要看你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如何确定的,如果是按交房进行收入确认政策,一般的情况按达到交房条件,你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未来办理的客户可以按合同应付的款项进行收入确认,如只交首付而未到办理交房的条件的,不符合收入政策,等到符合条件时才予以结转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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