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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取得什么发票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神仙    时间: 2014-10-8 20:36
标题: 取得什么发票
求助各位大虾:

我公司拟取得A公司的土地,A公司己立项,取得了土地证。现我公司要买,需付出1000万,其中前期费用(图纸设计费、气象费、围墙、招标代理费、城市配套费等)300万,这些费用均是A的抬头,土方开挖及桩基费用200万,土地价款500万。
请教大家我公司应取得什么发票?按照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我们适合哪种情况?

作者: wfhd1234    时间: 2014-10-9 10:40
个人觉得应按第1种情况办理,发票应到地税代为开具,计入土地成本。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10-9 13:31
我认为是2,已经挖槽了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10-9 14:09
这个问题我也有个疑虑就是 1 转让无形资产 是否可差额,这块我有些疑虑
作者: 864765678    时间: 2014-10-9 14:50
应该按销售不动产的吧,还有前期300万的票已开给A公司,你公司是无法入帐的

作者: zhiqiang    时间: 2014-10-9 16:12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x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4-10-10 09:12
zhiqiang 发表于 2014-10-9 16:12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x

按2处理,对出让方有利。你方取得地税发票,交契税印花税。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4-10-11 15:54
本人理解应按第一种情况处理,理由是两公司应是两个不同法人企业。
作者: 淡紫的回忆    时间: 2014-10-11 15:55
我感觉是第二种,工程已经施工了!
作者: cff940502    时间: 2014-10-24 14:42
应该按第二种
作者: 清清小草    时间: 2014-10-27 10:07
我个人认为是2,根据《物业法》中的规定,房地产项目的土地是不能转让,只能以在建工程进行转让
作者: 鸿屹2010    时间: 2014-11-6 09:35
感谢分享.
作者: 不闻不问    时间: 2014-11-7 11:31
个人认为:应该 是按“销售不动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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