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屋租赁相关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灵感伊人    时间: 2014-9-17 15:36
标题: 房屋租赁相关问题
我公司是房地产公司,现在自留一部分商业用于对外出租,签合同时,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租金收入假设4元/平方米,另收取设备维护及市场管理2元/平方米。现在房产局要求我们按(4+2)/平方米交纳房产税。但是2元/平方米不是租金啊,请问如何才能避免设备维护及市场管理2元/平方米收入不用交纳房产税呢?谢谢啦

作者: 展翅    时间: 2014-9-17 16:16
是否考虑,成立物业公司(自己的),由物业公司来收取,可能会比较好。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9-17 16:25
2元物业去收
作者: 我稻草人    时间: 2014-9-18 09:54
对的,另外2元由物业公司收,这样它就没有办法按照6元征税了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4-9-18 10:49
学习学习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4-9-19 09:51
由物业公司收到2元的管理费
作者: 灵感伊人    时间: 2014-10-20 08:17
财务匪兵 发表于 2014-9-17 16:25
2元物业去收

另外是有一个物业公司是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这设备维护费单价也不低啦,如果由物业公司收取的话,则物业管理费达到10多元以上,是不是不太合理了呢?我们这里只能算是四线小城市了。是否还有别的办法呢?谢谢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