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董春艳    时间: 2014-7-15 09:39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我公司购买了一批办公家具和灯饰等进行会所和样板间的软装,签订的合同是会所软装工程合同,对方开具了灯具、家居饰品和家具等发票。现在我想咨询一下,第一,收到发票我应该入什么科目,是“开发成本--建筑安装---样板间装修”还是其他的什么科目比较合适,第二、现在税局打电话说这发票不合适,只要是入开发成本的,都应该从我们这边的地税开票,这样合适吗?

作者: 董春艳    时间: 2014-7-15 11:31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请教各位高手,帮忙解答下,谢谢!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4-7-15 13:02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签订的合同是会所软装工程合同,那么分发票就应该是建安票。

收到发票,计入开发成本-建安工程费-样板间
作者: 董春艳    时间: 2014-7-15 13:43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塞外愚翁 发表于 2014-7-15 13:02
签订的合同是会所软装工程合同,那么分发票就应该是建安票。

收到发票,计入开发成本-建安工程费-样板间

但是实际是买灯饰、家居装饰材料等软装物品,并没有真正施工啊,软装工程有另外一家公司在做呢
作者: tang-tang    时间: 2014-7-15 15:43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董春艳 发表于 2014-7-15 13:43
但是实际是买灯饰、家居装饰材料等软装物品,并没有真正施工啊,软装工程有另外一家公司在做呢

下常增值税发票单独开给开发商的,好像是入不了本,除有产地证明的那种,既安装又生产的那种企业可以,例如门窗安装工程等,变通的来吧,
作者: 小_-敏_-子    时间: 2014-7-15 16:07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软装这部分发票应该到项目所在地代为开具其建筑业发票,会计核算有两种1、销售费用2、开发成本,个人建议放入成本,要不当期损益会过大,若是计入成本,土增税可能会不认,不能加计扣除,就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定了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4-7-15 22:40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学习了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7-16 09:03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既然是软装合同,这个发票确实不合适,应在劳务所在地开具建安发票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7-16 09:09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董春艳 发表于 2014-7-15 13:43
但是实际是买灯饰、家居装饰材料等软装物品,并没有真正施工啊,软装工程有另外一家公司在做呢

你的合同签订有问题,但是税务已经知晓,再改合同也会有问题,这块为何不可以就按购买材料算呢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4-7-16 09:33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装饰工程是可以甲供材料的,请研究下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
作者: xinyangmm    时间: 2014-7-16 14:18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属于装饰工程,甲供材料应该没问题的,样板间的办公家俱要计入固定资产了,不能计开发成本
作者: menghuandong    时间: 2014-7-17 14:37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学习了
作者: 870288682    时间: 2014-7-18 14:56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你要看这个样板间的房屋性质,是租赁的房产是销售费用,是商品房作为样板房以后要出售的就是开发成本,
作者: regalhotel    时间: 2014-7-18 16:14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清远 发表于 2014-7-16 09:33
装饰工程是可以甲供材料的,请研究下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

学习学习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4-7-18 21:47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学习了
作者: wolfe0971show    时间: 2014-7-21 11:40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谢谢,学习了
作者: 曹曹    时间: 2014-7-29 20:53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谢谢,学习看看
作者: 烟雨    时间: 2014-7-31 10:55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清远 发表于 2014-7-16 09:33
装饰工程是可以甲供材料的,请研究下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

我公司也有这种情况,学习下
作者: 董春艳    时间: 2014-8-5 13:58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的建议,其次我要告诉大家的是:税局打电话说他们内部还在争论这件事情,所以就先放着,而我自己是一开始就入了“开发成本-样板间装饰”,希望能给后面遇到同样情况的企业进行参考。
作者: 凿齿    时间: 2014-8-20 17:16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董春艳 发表于 2014-8-5 13:58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的建议,其次我要告诉大家的是:税局打电话说他们内部还在争论这件事情,所以就先放着,而 ...

税务对于发票的要求,的确是没有依据的。
但是,不构成装修实体的物品,入建安成本的确不合适。价值大的应单独列为固定资产,小的入低值易耗品,通过折旧和摊销进入损益。
作者: wubo8311    时间: 2015-4-22 16:29
标题: 关于样板间软装家居和灯饰的问题
好好学习学习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