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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拆迁补偿费应取得的票据 [打印本页]

作者: 李晓春    时间: 2014-7-10 10:21
标题: 拆迁补偿费应取得的票据
   因为补偿收入不是经营性收入,不需要开发票,原土地使用者,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取得补偿款时开具的收据均可以作为房地产企业税前扣除的凭证。超过政府规定支付标准的补偿款不得扣除。
      房地产公司支付给单位、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等,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需要开具地税部门印制的专用免费收据的,应取得专用收据;如果当地没有专用收据的,应以: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被拆迁人签字的收款收据,以及被拆迁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资料作为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即可,以便核实;除此之外,支出的其他费用无合法凭证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作者: 李晓春    时间: 2014-7-10 10:34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若干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解答的通知》(桂地税发〔2002〕265号 )
  问:对旧城改造过程中被拆迁户得到的实物或现金补偿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对政府统一收回土地使用权进行拆迁改造,被拆迁户因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取得的实物或货币补偿,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第八条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对房地产开发商收购旧房以取得土地使用权,原房主或土地使用人将房屋或土地直接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按相应税目征收营业税。

作者: 林风707877356    时间: 2014-7-10 10:53
全面学习了
作者: zznina    时间: 2014-7-11 15:22
学习!!!!!!!!!!!!!!!!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4-7-11 17:02
学习了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4-7-11 17:48
学习了
作者: 315973273    时间: 2014-7-15 13:51
好好学习
作者: 房地产0428    时间: 2014-7-16 09:56
学习中
作者: 蓝色海豚    时间: 2014-7-17 15:42
感谢分享
作者: sdly    时间: 2014-7-21 13:59
楼主的帖子怎么样?赶紧 学习了试试这里的快速回复给楼主点评论吧
作者: mary478    时间: 2014-7-24 14:50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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