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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项目工程按进度付款的账务处理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金盏银台55    时间: 2014-7-7 10:45
标题: 项目工程按进度付款的账务处理问题
土建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假设按进度付款,每次付100万元,现在税局要求,分次付款时就要开具建安发票来,请问,每次付款时分录为: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待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录为:借:开发成本——建安工程      贷: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余款)
以上处理正确吗?
另外,此工程若为1栋、2栋,因为一家建筑公司施工,无法按栋分开核算成本,只有预算可和到时候竣工决算时才能分清,这种情况下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吗?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7-7 13:38
只能按 合同来,财务无法分开的,嗯,每次审批都需要先提供发票,这样财务也要统计和处理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7-7 13:38
房地产企业一般不是在建工程里,付款,就是预付账款,走个双分录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4-7-7 14:32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开发成本
贷:预付账款--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4-7-8 06:31
借:应付工程款100万元,贷:银行存款100万元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4-7-8 12:30
付款就要开发票的
作者: 小_-敏_-子    时间: 2014-7-15 16:10
根据报量核算,借:开发成本  贷:应付账款,付款时: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即可!可以控制工程是否超付
作者: xinyangmm    时间: 2014-7-24 17:13
同意7楼的答案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4-7-26 10:53
在合同刚开始执行阶段,预付账款和开票额不一定相等,只有到甲、乙双方结算时才能相等。
作者: 苍生笑    时间: 2014-7-26 16:10
现在税局要求,分次付款时就要开具建安发票来——你们也不列主营业务成本,不影响损益,所以税务局干涉不到。

未开工预付工程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
开工后,根据验工计价的金额,借记“开发成本”,贷记“应付账款”,贷记“预付账款”;付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
作者: 蜡笔小小新    时间: 2014-9-10 16:30
7楼的就比较科学
作者: 694608114    时间: 2014-9-26 11:25
学习下
作者: liaohai    时间: 2014-12-16 13:17
付工程款时,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建筑发票时,借:开发成本-建安工程费-*项目   贷:预付账款
项目竣工后,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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