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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会计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不同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打印本页]
作者: chrischowlin 时间: 2014-6-25 13:23
标题: 会计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不同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问:固定资产税收折旧年限与会计账务年限不符,税务年限期间是纳税调减,等到过了税务年限以后折旧额是否就得调增?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作者: 鹰击长空 时间: 2014-6-25 13:50
谢谢分享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4-6-25 13:52
学习!!!!!!!!!!!!
作者: 索马 时间: 2014-6-26 07:35
学习学习
作者: cwj82316927 时间: 2014-6-26 07:58
有实用性,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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