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讨论:房地产营改增后如何应对? [打印本页]

作者: fangwenjin    时间: 2014-4-25 09:29
标题: 讨论:房地产营改增后如何应对?
房地产行业也要实行营改增,明后以后中国就没有营业税了,而且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率可能适用17%或以上的税率;同时,土地增值税这个税种可能会取消了,因为对一个行业来说不能实行两个增值税。这个目前是个非常重要、非常热门的话题,但是论坛里面好像没有人提起,我就先开个头吧。大家谈谈看法啊。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4-4-25 09:50
房地产营改增须在建筑业营改增之后才能施行,建筑业营改增也是一个比较困惑的问题,比如:建筑业纳税按劳务发生地进行,那建筑业的销项和进项怎么确定呢?也是按施工项目所在地确定吗?试想,一个建筑公司如同时接5个项目,申报增值税怎么报?希望大家一起探讨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4-4-25 09:56
还有一种可能,增值 税不再按建筑业劳务所在地进行纳税,也就是不分项目了,这样建筑业的增值税解决了,那房地产取得建筑业的发票是否还要求是项目所在地的呢?

作者: yansanny    时间: 2014-4-25 10:40
是一个大问题啊..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4-25 11:09
地处东北,我对这个问题一直不敏感,不过也是迫切需要去学习啦,等下邀请更多朋友来讨论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4-4-25 12:55
多学习!!!!!!!!!!
作者: 阿丫丫    时间: 2014-4-25 16:18
学习啦~~
作者: clc    时间: 2014-5-5 15:46
学习一下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