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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拆迁还建土地增值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4-4-18 17:07
标题: 拆迁还建土地增值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土地拆迁中,拆迁合同约定对被拆迁房屋以新建房补偿,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如何处里,如果补偿面积超过拆迁合同确定的补偿面积,如何处理?
  答: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土地拆迁中,拆迁合同约定对被拆迁房屋以新建房补偿,在拆迁时以合同约定的房屋拆补偿款作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并在新建房补偿拆迁房交付时,按合同约定的房屋拆补偿款计入转让收入。如果实际以新建房补偿的面积超过拆迁合同约定的补偿面积,超过部分的面积按企业销售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作者: 腾风    时间: 2014-5-6 16:53
学习下
作者: 登封凯明    时间: 2014-5-6 18:50
学习了,谢谢
作者: 古早人    时间: 2015-2-4 15:45
正苦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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