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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项目部在异地开发票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一个人哭    时间: 2014-4-3 10:32
标题: 项目部在异地开发票的问题?
    我公司在省内异地拿了一块地,是以公司的名义交了土地出让金,现在以项目部的形式在开发,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税登什么的手续,只有当地地税局给的一个交税的号,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一切建安,甲供材,购电梯什么的发票应该开公司的还是项目部的?有什么文件支持?项目部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公司的一个部门!
作者: fangwenjin    时间: 2014-4-3 11:05
本帖最后由 fangwenjin 于 2014-4-3 11:07 编辑

这种情况还没有遇到过,但是根据常识应该开具公司的发票。我奇怪土地所在地的政府会同意你们这样做,因为土地所在地的政府会损失一大笔税收的啊?(如不是属地化的税收,企业所得税等)
作者: lcyd    时间: 2014-4-3 11:33
当地会准许你们不办税务登记吗,我们也是在同市不同地买了地皮进行开发,可是当地税务三天两头在催我们**呢,而且如楼上所说,当地会损失一大笔税收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4-3 14:09
分公司核算,按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名头来开发票最好
作者: 一个人哭    时间: 2014-4-3 14:32
当地税局也没有催,就是给了一个交税的号,我也郁闷呢,不知道该开公司还是怎么办,怕开成公司了后面当地税局要补办这些手续前面开的公司抬头的发票怕不认,开项目部吧它就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怎么个开法,郁闷中,继续请高手们指导?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4-4-4 15:52
学习了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4-4-4 16:53
开公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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