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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把房地产一期的商铺和住宅分开核算?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乐儿    时间: 2014-2-25 16:42
标题: 如何把房地产一期的商铺和住宅分开核算?
请教各位前辈,如何把房地产如一期的商铺和住宅分开核算,依据是什么?
作者: 2396513586    时间: 2014-2-26 08:56
也想知道
作者: 枯叶飘零    时间: 2014-2-26 15:32
如为单独独立商铺,施工预算单独核算,可单独作为成本对象,如为连体楼一般无法分清商铺成本,只能先整体核算,所得税不影响,土地增佱税按建筑面积分割。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4-2-26 17:55
学习了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4-2-26 22:25
学习了
作者: huangningoo    时间: 2014-2-27 08:00
也想知道的确
作者: 小乐儿    时间: 2014-2-27 08:43
枯叶飘零 发表于 2014-2-26 15:32
如为单独独立商铺,施工预算单独核算,可单独作为成本对象,如为连体楼一般无法分清商铺成本,只能先整体核 ...

谢了!
作者: khx169    时间: 2014-2-27 11:05
按设计预算分。用建筑面积、占地面积、
作者: 冰雪天使    时间: 2014-3-2 21:57
想知道你们是什么操作的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3-3 08:31
冰雪天使 发表于 2014-3-2 21:57
想知道你们是什么操作的

和前面的一样,我们也是按建筑面积来分
作者: 宇辉地产    时间: 2014-3-15 10:38
枯叶飘零 发表于 2014-2-26 15:32
如为单独独立商铺,施工预算单独核算,可单独作为成本对象,如为连体楼一般无法分清商铺成本,只能先整体核 ...

   土地增值税: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一条第五条中要求“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分别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商铺进行核算,成本的分摊按相同比例进行。但由于住宅单价远低于商铺,成本平摊的结果往往就变成了“住宅土地贬值,商铺土地增值”,造成同一块土地、在同一历史期间内同时呈现“贬值和增值”两种自相矛盾的假象。这种成本分配方法的“合理”性值得考量。
作者: llie    时间: 2014-3-15 20:47
按建筑面积来分配是税务认为合理的方法,但是对企业来说有点吃亏。商铺的造价通常要略高于住宅的造价,如果税务接受采用类比法来分析住宅和商铺造价的话对企业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作者: 天冉投资    时间: 2014-4-17 15:18
学习了
作者: 应总123    时间: 2014-9-28 16:43
学习学习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4-9-28 19:00
先归集,别着急分,除非是单独合同,最后按面积来分开摊即可
作者: 鸿屹2010    时间: 2014-11-6 09:46
学习了.
作者: 天空的梦想    时间: 2014-11-17 15:02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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