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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售楼部以后要拆除的,建造及装修成本入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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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群实录
时间:
2014-1-8 21:28
标题:
售楼部以后要拆除的,建造及装修成本入哪里?
请问下在项目上建造的售楼部以后要拆除的,建造及装修成本入哪里对呢
作者:
兰花草520
时间:
2014-2-7 16:07
还是入开发成本
作者:
快计
时间:
2014-2-8 20:34
开发间接费用----营销设施费
作者:
凿齿
时间:
2014-2-9 11:53
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是“组织”和“管理”项目。
售楼部不属于这一范畴,应该列支于销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固定资产,通过折旧和未来拆除入销售费用。
但是,按31号文的规定,所得税上,强制将营销设备列为间接费用,所以,会存在纳税调整,即售楼部不能在期间费用中扣除,而要入计税成本。
同时,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其间接费用与会计的规定相一致,所以,营销设备不属于开发间接费用,不能按开发成本扣除。
这个问题上,税务局在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上两头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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