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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年度社保费结算,在外地缴纳社保的人员的工资性费用能否在工资总额中剔除? [打印本页]

作者: 懂d知足    时间: 2013-12-18 09:43
标题: 企业年度社保费结算,在外地缴纳社保的人员的工资性费用能否在工资总额中剔除?
企业年度社保费结算,在外地缴纳社保的人员的工资性费用能否在工资总额中剔除?本县地税局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年度企业社保费结算有关规定的通知:“本县范围内所有人员都应按工资总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以下三种人员可以在工资总额中剔除:1.超过法定退休人员返聘。2.企业临时性用工。3.在校学生实习劳动报酬。人数与工资一律按照”谁发工资谁缴纳社保“的原则。各位大神,那在外地缴纳社保的人员的工资性费用能否在工资总额中剔除?有没有什么文件?给个解答吧!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3-12-18 10:48
我们是在工资中扣除了,税务人员并没有提出异议,但不知道每个地方是不是一样
作者: 懂d知足    时间: 2013-12-18 12:23
wpjmymm 发表于 2013-12-18 10:48
我们是在工资中扣除了,税务人员并没有提出异议,但不知道每个地方是不是一样

我们结算申报的时候也是扣除了,但是地税的来查账,说不能剔除的,就给了我们一个地方税务局的文件,指着说,没这个说法,不能扣除。摆明了抢钱。
作者: zznina    时间: 2014-7-22 17:51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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