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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可否作为计提广告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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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3-12-17 10:17
标题:
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可否作为计提广告费的基数
问:
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能否作为计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基数?是属于附表一(
1
)
12
栏的
“
其他
”
栏可以作为
计提基数?还是属于第
21
行
“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
不作为计提基数?
作者:
好顺
时间:
2013-12-29 16:17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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