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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取的回迁户增加面积款交企业所得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hdl110013    时间: 2013-12-12 09:16
标题: 收取的回迁户增加面积款交企业所得税问题
     我公司在拆迁时,收取了回迁户的增加面积款,现在税务局到我公司检查发现了这笔款项,要我们按预售收入预缴企业所得税。我们认为不合理,因为还没有办理入住手续,开发产品还没有转移怎么就视同预售收入了呢?
    请教各位,有经历过这项业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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