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苍生笑    时间: 2013-12-11 18:35
标题: 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作者: 苍生笑    时间: 2013-12-11 19:00

国家税务总局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列举的基本保险类,由于目前未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因此不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3-12-12 15:36
对!!!!!!!!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3-12-12 18:23
学习学习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