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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出租后再出售的土地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PINGHAILINFENG    时间: 2013-11-19 11:29
标题: 出租后再出售的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房产出租几年后再出售的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作者: 宇辉地产    时间: 2013-11-19 11:47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第七条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界定问题: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第十条、关于转让旧房如何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问题 :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依上之规定,出租后再出售,可以确认旧房,按转让旧房第十条之规定计算。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3-11-19 22:58
学习了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3-11-20 09:56
按转让旧房处理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3-11-20 11:25
学习了
作者: 我稻草人    时间: 2013-11-29 10:46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应按照旧房评估计算增值税,一般使用年限都是一年以上就认定为旧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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