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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请高手们来支招。 [打印本页]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17 22:42
标题: 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请高手们来支招。
A公司为工贸公司有一块土地。因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借用B房地产公司开发一商用住宅项目。该项目为连体两幢。目前第一幢已经销售完毕。第二幢正在销售中。所有开发工程,包括付款都是A公司自己的。这几年的账目都没有处理,全部是堆单据放在那儿。
1、目前A公司老板请我帮忙把该项目的账目做一下。但是款项的处理我很为难。他们并没有为该项目专门开银行账户。所有支付款项的银行支票和进帐单之类的,都已经做在A公司的业务账上了。我现在的项目账,款项支出怎么记呢?可以记“银行存款”,然后把业务帐上的银行支票和进帐单复印过来做为附件?感觉无法做挂账处理啊。因为支出是实打实付出去钱。
2、该项目因向个人借款产生了200多万的利息。老板怕负担利息税和营业税,准备虚增200多万的附属工程来消化此事。可是,这200多万利息的本金肯定是用来付工程款的。如果这些利息不入账。那付工程款的资金来源,在账上如何处理?税务一核对银行账,不就发现了吗?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3-9-17 22:50
疑问:借用B公司的资质,是否意味着该项目的立项、工程合同均是与B公司签订,包括工程款发票均开给B公司,如果是这样的话,确实是挺麻烦的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3-9-17 22:57
大狮子说的有道理,两张皮!初始策略就有问题。现在说啥也晚了,高手吧。支招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3-9-17 22:58
吓死了
首先我琢磨的是,是否股转但操作不了
其次是要从根上解决,办法是补办或新办A公司的开发资质,本来按规定就是暂定(临时)的,而且办理这个似乎不难,补了以后时间上有差异,但税局不是建委,所有的规范流程无查验资质证书一条,
最后,想从账务上解决楼主说说问题,个人认为依法办理没有一点可能,一个超范围经营(特许经营)或违法经营就要被弄死的
还是从根上解决吧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3-9-18 00:06
海蛎子 发表于 2013-9-17 22:58
吓死了
首先我琢磨的是,是否股转但操作不了
其次是要从根上解决,办法是补办或新办A公司的开发资质,本 ...

“想从账务上解决楼主说说问题,个人认为依法办理没有一点可能”这句话不严谨,应该说惟一的可能是在经历了高额的税收和处罚加滞纳金以后
作者: 2631173911    时间: 2013-9-18 08:24
这个问题说起来会很长,不到现场或实际查看账簿票据,谁敢贸然回答啊,你这有无偿使用智力之嫌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3-9-18 08:29
A公司为工贸公司有一块土地。因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借用B房地产公司开发一商用住宅项目。

   如何借资质的?问题中的确未讲明白。我的理解是:该项目还是A公司立项的,不是是请房产公司代建。
   如是我推测,第一个问题,该项目发生的一切收支还是以A公司为会计主体。
   第二个问题,相对容易,那老板的钱照旧以借款入公司帐,只不过以无息的形式。另加的工程款按工程思路进行,两不相干。

作者: 毛毛雨    时间: 2013-9-18 08:55
A公司为工贸公司借用B房地产公司资质开发一商用住宅项目,但是又没有单独开立账户,怎一个“乱”字说得清啊。
第一个问题:在A公司往来款设一个二级科目--商用住宅项目;商用住宅项目下设:应付款、应收款、存货类等三级科目核算
大家有什么好的来补充啊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9-18 09:10
本帖最后由 漂流部落 于 2013-9-18 09:11 编辑

首先A公司借用了B公司的资质,开发整个过程的资金往来就要在B公司体现,而A公司没有这样做;属于超范围经营。其二,产生的资金利息本应当据实列支,却以增加工程量来反映,违反财务及税法有关规定。况且,真实业务发生在A公司。个人觉得,神仙也不好处理的。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9-18 09:27
开发主体应为B公司,那么这里的票据应全部为B公司
这里就出现很多问题了,无论如何操作,前几年的事情漏洞都很多,而以票据都未处理来看,这个A公司实力也一般
2问题,风雪回答的很明了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18 09:27
谢谢各位。请高手们支下招。

一、该项目的立项是以B房地产公司立项。纳税主体是B公司。土地已经过户到B公司名下。该项目为连体两幢楼,第一幢楼的销售发票2012年已全部开出来了。主体工程合同是承建商和B公司签订的。除此之外,所有支出和项目的实际开发都是A公司自己做的。
现在所有的支出只是一把单据,当然都是正式发票。发票都是开给B公司的。我现在就是把这个工程当做是B公司的一个项目独立建账和核算。但付款时银行存款这个账要怎么做?因为涉及到银行的支票和进账单都已经做在A公司的业务帐上了。
二、关于向个人借款的问题。难道可以只借款不付利息?这好像从逻辑上说不过去啊。税务上难道不会产生疑问?
作者: zhdl    时间: 2013-9-18 09:28
请高手,出大价钱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18 09:29
税务上因为查B公司的账,已经知道了这个问题。目前只是催A公司快点把账做起来。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18 09:41
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 不考虑别的,仅把这个工程当做是B公司的一个独立项目 来做账 。因为每次付款并不是先把款项打入B公司再由B公司转付,而是由A公司直接付款 。所以付款时 ,贷方怎么处理?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18 10:51
顶一下。别沉了。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18 14:39
各位中秋快乐~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18 20:43
都在过中秋呀。高手们给个参谋。
作者: 南山子竹    时间: 2013-9-19 23:53
问题一B公司帐如何建,复印每一笔支出的单据,发票,补一张B委托A支付费用函,当然日常费用手续从简,可一个月确认一次。
作者: 南山子竹    时间: 2013-9-20 00:02
问题二,资金成本要入帐并抵税,要有正式票据,借款合同,所以交税是前提,交税才有发票。B与A签一金额侍定借款合同,凭合同开票入帐,营业税5%,划算。手机上不好细写。
作者: 思空星竹    时间: 2013-9-21 16:09
这个问题确实需要高手们动用自己的经验来帮忙解答,我只是一个刚入这个行业的小会计,也有很多不懂的问题需要请教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我也爱莫能助啊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9-22 09:05
说到底是借用资质开发产生的会计主体问题,该项目以B开发公司的名义出让土地、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和报建手续,付款时由工贸公司代付,发票开具B公司的名称,由A公司作为B公司的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处理,做转账凭证;最终预售合同**等由B公司签署备案**,包括预售资金监管等均由B公司单设一个账户交给A公司使用印鉴可以双控的。纳税由B公司汇总申报资金由A公司划入纳税账户,税票进行分割处理或者由A公司以B公司的名义单独申报单独纳税开具税收完税证。虚开附属工程发票消化费用不可行,因为开发面积有限单位附属工程成本基本有上下限的,一旦虚开难以自圆其说。
作者: 331232710    时间: 2013-9-22 17:41
与借款签一个订房协议书,借款作为预收款先自查补税。销房时因房屋未达到协议中规定的内容,要求退房,同时支付违约金,这样先交的税退回了,利息也解决了。交点点滞纳金比利息税少多了。而且,后期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抵扣额也要多些。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22 21:18
上面两位的建议非常好!!!
与借款签一个订房协议书,借款作为预收款先自查补税。销房时因房屋未达到协议中规定的内容,要求退房,同时支付违约金,这样先交的税退回了,利息也解决了。交点点滞纳金比利息税少多了。而且,后期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抵扣额也要多些。
不太明白啊。能具体说下吗?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22 21:18
因为开发面积有限单位附属工程成本基本有上下限的,
哪有这样的规定?
作者: 贺雪峰    时间: 2013-9-22 23:41
标题: 挑战?貌似不难
本帖最后由 贺雪峰 于 2013-9-23 00:05 编辑

        老牛也来喷喷口水!
其一,法律没有规定A工贸公司不能搞房地产开发,所以这个事整个就跟B公司无关了;赶紧申请一个暂定资质,这个是必须的;要不就不能加计扣除了。不过税局不会管你的资质是什么时候办的,只要检查的时候你有就OK啦。
        晕倒了,看到第二页居然是以B公司立项的,并且土地还过户到了B公司。依笔者看来,纯属钱多了撑的。非要多交一次契税!但愿是以出资入股的模式交易过去的,不要牵涉到土增和所得,阿门!
        企业之间委托付款情况很普遍(承兑汇票背书就是典型),只要交易是真实的,虽然发票是B公司的却由A公司付款,没啥大问题。毕竟通过银行付款是可以通过对账单来查验的,不过一些现金付款要证实其真实性的话,碰上挑刺的税局还真有点麻烦。不过,现金付款部分毕竟金额很小,也无所谓。

其二,支付个人利息。懂税法的会计是不会真实体现支付自然人利息的,毕竟20%的个税,可不是盖的;实在忘记了,也很好搞定:把当年收到某人的借条扯掉,换上股东的名字;支付利息的时候,换成一个大额借条,名字体现为自然人(不是股东、不是股东家属、不是员工,不是资金借出人,总之是老板可控的人就好了)。至于这笔借支款如何消化,除却归还股东借款外,其余的套现方法,你懂的。
        资金无偿借贷,你就放心吧,没什么问题的。我的主题中发过这方面的帖子,跟税局较量过,没交过一分钱营业税和所得税。
(打完收功)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23 09:26
谢谢大V雪峰老师。可是利息这样操作的话,200多万的利息支出就进不了成本了唉。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23 09:52
那付款的银行支票存根和进账单都在A公司做账了。要不要复印过来?
作者: 苏打tea    时间: 2013-9-23 10:51
老板没有一点财务头脑,棘手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23 11:06
老板是做财务出身。当年和我一起考注会。其中还考过了一门税法。我虽然考了CPA。却一直在行政单位混。
作者: 快计    时间: 2013-9-23 15:22
要先把A公司和B公司的关系理清楚,再看票据的主体单位是开的哪里
作者: 331232710    时间: 2013-9-23 16:01
首先,借款人以购房户的名意与B公司签定一个购房协议书(签定日期要在付第一笔款前一点)并约定违约要支付多少钱(这个就是利息),200万作为预付款购B公司开发的第二幢中的房屋,条件要求怎么修(就是实际修下来不可能是那样的)。购房户(就是借款人)通过法院起诉B公司要求退房并支付违约金,然后庭外和解(当然,这个是假起诉,目的是支付违约金有个法院的手续在对税务时更好说些)。这样,你这个项目就没有直接的财务费用,加计扣出时除规定的加计20%外还可按开发成本的10%抵扣。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23 22:26
非常感谢大家的回答。起诉是个好思路。但是时间怕来不及。
作者: wudaben123    时间: 2013-9-23 22:27
第二幢房子好像都已经卖完了。现在在起诉,时间上肯定来不及的。
作者: 1418234666    时间: 2013-9-24 09:18
这真是个麻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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