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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开企业,建成的保障房,交付给城建部门,却不允许房开销售,这如何做账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3-9-12 20:45
标题: 房开企业,建成的保障房,交付给城建部门,却不允许房开销售,这如何做账务处理
房开企业,建成的保障房,交付给城建部门,却不允许房开销售,这如何做账务处理
作者: huangningoo    时间: 2013-9-13 08:01
是不是属于合作开发的行为,最好多查些有关的资料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3-9-13 09:05
之前土地出让的时候怎么跟政府签的协议。城建也不能没有根据就把房子收了
作者: 小乐儿    时间: 2013-9-13 10:31
没遇到过这种模式,坐等高手解答!
作者: 349040458    时间: 2013-9-13 14:25
有两种模式:
1、政府回购。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毕,房产初始登记在房开企业,然后由政府回购。房开企业缴税,开具销售发票。一般来说,这种模式比较多,政府有税收,有业绩。
2、代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毕,直接将房产移交给政府,即代建工程。房开企业无须开具销售发票,有可能只针对收的代建管理费纳税。
作者: 349040458    时间: 2013-9-13 14:27
代建模式下,房产初始登记直接登记在政府名下。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3-9-13 14:58
还要看立项是谁的名义,垫资没垫资等情况来判断是代建或BT融资模式
作者: 苍生笑    时间: 2013-9-14 17:37
看立项和土地出让合同等约束条件,如北京已经在竞得土地的同时就规定建设保障房了
作者: shezha    时间: 2013-9-15 11:58
按照房地产会计核算要求政策核算,未来还有清算的问题啊。就是不知道你们公司符合代建的要求不。
作者: 元宵中秋    时间: 2013-9-16 14:09
要看合同约定是何种方式,基本有两种1、土地归入房开名下,是可以出具销售发票的。2、土地不归入房开名下,房开收取管理费用,不可以开具销售发票,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9-16 17:23
保障房建设属于土地出让合同的条件的话,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应无偿移交政府;如果政府给予经济补偿的应确认收入,给予土地出让金返还的返还额应确认收入。具体视情况分析,比较复杂的。

作者: 高海洋    时间: 2013-9-17 16:33
相当于当初土地出让金政府让利了
作者: 王娜1980    时间: 2013-9-17 17:02
1、是否代建,看土地是否为你公司的!符合的话,你公司开什么票,房子压根就不是你公司的!2、如果地是你公司的,所有建房手续也是你公司的,那看否合不符合合作建房!地你们出,钱他们出,你公司股东名字上有他们,那分房自用不用开票。不符合上述两条,是都要开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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