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安装劳务
[打印本页]
作者:
凭海观澜
时间:
2013-9-11 18:09
标题:
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安装劳务
销售自己生产的太阳能设备并提供安装劳务,确提出要全部开建安发票,这样行吗?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3-9-11 22:23
学习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3-9-12 00:58
可以分别开具相应的发票
作者:
huangningoo
时间:
2013-9-12 08:13
分别开,不然国税会找你的
作者:
黄尚练
时间:
2013-9-12 08:30
先回复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3-9-12 09:38
应该开建筑业的吧,不然地税就会以甲供材让你交建筑业营业税的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3-9-12 11:50
我认为应将销售与安装在合同里分开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3-9-12 15:16
学习了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3-9-12 22:10
不可以,分别开发票!!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3-9-13 05:21
少量开点没事,多了肯定不行
作者:
yiyi7758
时间:
2013-9-13 10:40
应该分别签订合同,材料购货合同和建筑安装安通。不过考虑税负问题的话,你可以签订合同时直接签订供货免费安装,这样的话可以直接开具材料发票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