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退回出让土地
[打印本页]
作者:
海边人
时间:
2013-8-28 00:43
标题:
退回出让土地
急!急!!急!!!政府未及时供地 现用地已还政府 先已交出让金及配套费509万,现政府只退还500万,其9万如何记账?可否列“营业外支出”?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8-28 00:43
土地出让中的出让金和配套费应退未退的9万元,个人认为先暂挂其他应收款,待查明原因后再做处理。(1)是否是未退库的契税?如果是则提供证明申请退税退库;(2)国土局或国资公司应退未退的土地出让中的费用,应予以追偿;(3)无法退还的费用请政府部门提供证明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供参考。
作者:
huangningoo
时间:
2013-8-28 07:57
请高手回答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3-8-28 08:08
先挂“其他应收款”,弄清楚原因再做处理。
作者:
胡新强
时间:
2013-9-2 10:53
先挂“其他应收款”,候有关规定或处理意见作出再做账务处理。
作者:
追风一
时间:
2013-9-3 15:33
县挂其他应收款9万政府肯定会出具凭证到时候看是税就入税是罚款之类的就营业外支出了
作者:
栀子花开(Linda)
时间:
2013-9-6 11:49
土地出让中的出让金和配套费应退未退的9万元,个人认为先暂挂其他应收款,待查明原因后再做处理。(1)是否是未退库的契税?如果是则提供证明申请退税退库;(2)国土局或国资公司应退未退的土地出让中的费用,应予以追偿;(3)无法退还的费用请政府部门提供证明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同意此观点,思考得比较细致,学习到了!
作者:
我稻草人
时间:
2013-9-13 14:27
先挂“其他应收款”,弄清楚原因再做处理。
作者:
王娜1980
时间:
2013-9-17 17:06
先挂其他应收款,看看因为什么不给退款,不给退,也得要来发票,否则企业不太亏了!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