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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在什么情况下开始缴纳?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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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沙漠玫瑰117
时间:
2013-8-26 18:11
标题: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在什么情况下开始缴纳?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
请教各位大虾: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在什么情况下开始缴纳?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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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军19830620
时间:
2013-8-26 23:06
房屋已经交付业主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减除已经交付的土地面积不缴纳土地使用税
作者:
林风木雨
时间:
2013-8-27 00:23
作者:
huangningoo
时间:
2013-8-27 08:01
查文件
作者:
人在远疆
时间:
2013-8-27 08:41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 号)第二项规定:以土地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 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开发期间需交纳土地使用税。但是国务院只统一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这个分期是分月、分季度、还是半年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请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项的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商 品房已售出,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应截止到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的当月末。"如果同时考虑国税发【2003】89 号文件的规定,上述所有权转移以房屋交付使用
作者:
沙漠玫瑰117
时间:
2013-8-27 09:24
谢谢各位大虾!!!
作者:
有一点糊涂
时间:
2013-8-27 11:17
一、这个问题的确提得比较好.
二、但这个问题中的第一个有明确的答案((财税[2006]186 号)),能从此文件中找到,可第二个问题我找了很多文件也没找到合理而明确且好操作的管案.
三、停止交土地使用税的时点很多,每个城市都不同(可能是大家理解不同吧),主要有如下几个时点:1、销售签合同.2、交房时.3、跟客户**时.
作者:
有一点糊涂
时间:
2013-8-27 11:18
3、跟客户**时.
作者:
有一点糊涂
时间:
2013-8-27 11:20
3、为客户**时.
作者:
有一点糊涂
时间:
2013-8-27 11:21
为什么我写的“**”两个字,最后显示出来都是**?
作者:
有一点糊涂
时间:
2013-8-27 11:23
“**”两怎么显示不出来?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3-8-27 12:46
经济适用房 拆迁安置房可能不征
作者:
沙漠玫瑰117
时间:
2013-8-27 17:22
沙漠玫瑰117 发表于 2013-8-27 09:24
谢谢各位大虾!!!
谢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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