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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车库在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中的处理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lanying    时间: 2013-8-20 16:05
标题: 关于车库在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中的处理问题
房开公司修建的车库是没有产权的,也没有移交给物管公司和业主,
1.在土地增值税中是作为配套设施来扣除吗?车库该转入房开公司的固定资产吗?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企业所得税中应该可以扣除车库成本吗?
2.如果房开公司要注销的话,这个车库又如何处理?

作者: 快计    时间: 2013-8-21 09:01
学学,支持支持!
作者: 森晨    时间: 2013-8-21 09:39
学习一下。
作者: 764243462    时间: 2013-8-21 10:46
学习,谢谢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8-21 12:26
无产权车库还要看是否人防,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各地对无产权车库的归属,土增有不同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对法人主体进行的,那么在构建车库中,一定有所花费,所以是可以扣除的
作者: menghuandong    时间: 2014-2-26 07:54
学习学习
作者: 山石    时间: 2014-3-9 22:12
学习一下
作者: 山石    时间: 2014-3-9 22:13
学习一下
作者: 冰雪天使    时间: 2014-3-24 11:23
学习学习
作者: 591cheng    时间: 2014-3-29 15:58
学习一下
作者: 黄色樱桃    时间: 2014-4-25 10:28
谢谢我现在学习一下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4-4-25 11:29
还要看你卖没卖,是否为人防,是否出租?才能确定是否为公配扣除,土增和所得税的规定有所不同。从所得 税角度,只要真实发生了且与项目相关,最终都可以扣除。
作者: 红花.郎    时间: 2014-5-3 12:01
要看看 需要学习啦

作者: 应总123    时间: 2014-5-9 08:36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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