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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版主和各位朋友关于合作建房土地增值税问题(被一些概念搞混了) [打印本页]

作者: icobio    时间: 2013-8-19 09:31
标题: 请教版主和各位朋友关于合作建房土地增值税问题(被一些概念搞混了)
合作建房政策是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合作建房如果双方成立一个合营公司。约定一方用土地投入,一方用资金投入。有个政策规定。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那用土地投入合作建房的时候还是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作者: regalhotel    时间: 2013-8-19 10:40
学习学习
作者: czh1133    时间: 2013-8-19 13:40
如果土地产权发生转移还是要交土增税的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8-20 08:36
合作建房成立一个合营公司,对以土地投入的方,目前来看没有规定让其不交土地增值税,其实交土地增值税也并不亏。
此文的第二条很是霸道 ,但是我周围还没人能做成第二条的规定
二、关于合作建房的征免税问题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54574-1-1.html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8-20 10:45
学习过了
作者: 静谧悠远    时间: 2014-1-22 10:11
急需学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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