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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母公司代缴社保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Q群实录    时间: 2013-8-2 09:44
标题: 母公司代缴社保问题
甲和母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在子公司工作,工资在子公司发放,社保由母公司代交,请问:
1、母公司代交的社保,可否划至子公司进入成本?
2、扣个税时,可否扣除母公司代交的社保?


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13-8-2 10:20

母和子都有独立的法人的话, 不行。  鉴定合同的时候出具的营业执照上有法人。

A公司是母公司B公司是子公司,虽然是独立法人,但仍存在隶属关系,总公司派人到下属公司工作是很正常的事情,就算手续上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没有主观违法意愿,劳动部门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会站在企业一边,不会支持个人。

母子公司虽属同一法人控制,但属于不同的法人单位管理。再说,保险都是以单位独立办理的。


作者: 核子-航空    时间: 2013-8-2 10:31
与哪公司签合同,在哪公司算工资,社保个人承担部份当然要扣除。但母公司交的社保不能进子公司。
作者: 无语紫丁香    时间: 2013-8-2 11:23
我们公司也存在这个问题

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13-8-2 12:09
成本不可转移扣除, 个税没法扣除母公司代缴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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