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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和总公司签合同,款项付给其分公司,发票也是分公司提供 [打印本页]

作者: Q群实录    时间: 2013-8-2 09:20
标题: 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和总公司签合同,款项付给其分公司,发票也是分公司提供

我想请教个问题,我们公司跟上海的一家总公司签订的合同,而上海总公司委托其分公司为我们办理的业务,这样上海公司要求我们款项直接打给他们分公司,发票也有分公司开给我们,请教下,这样可以吗,要不让他们出具什么东西给我们。------总公司出具一张委托书交你公司(因那家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如果不是总公司的分公司出现这类业务时税务就不会认可)
作者: 走向新生活    时间: 2014-9-25 10:58
这样作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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