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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所得税预缴当地税局不让扣期间费用 [打印本页]

作者: icobio    时间: 2013-7-12 22:07
标题: 企业所得税预缴当地税局不让扣期间费用
预缴企业所得税,税局不让扣期间费用。直接是按预售收入*3.75%交企业所得税。
那我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照收入*预计毛利率-期间费用的话。 会产生退税。
请问该怎么处理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7-13 14:35
如果有退税,最好少退点,不然税务要检查,不要得不偿失
作者: 煮兔子的锅    时间: 2013-7-13 17:33
中国式的敛税,,,,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3-7-14 18:06
“预缴企业所得税,税局不让扣期间费用。直接是按预售收入*3.75%交企业所得税”,你的原文
这个3.75%的来由是什么?估计你们当地有相关的政策,并非全部执行31号文,所以最好先研读下当地实际政策,如果无其他特殊政策,可以委婉的问下直管局相关人员“为什么”,是普遍性还是特殊性,再决定对策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3-7-15 08:02
你问专管是不是执行【2009】31号文,有的还在执行【2006】31号文。

作者: shj19780310    时间: 2013-7-16 09:23
3.75%我怀疑是当地的所得税预警税负吧
作者: zhdl    时间: 2013-7-16 09:30
3.75%我怀疑是当地的所得税预警税负吧

作者: 攀之峰    时间: 2013-7-16 09:58
预征所得税=(预收帐款*15%-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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