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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政府建回迁楼结算发票如何开具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条鱼999    时间: 2013-7-5 11:12
标题: 给政府建回迁楼结算发票如何开具
政府委托开发企业建回迁楼,项目所有手续均由开发商负责,完工后政府以成本价+应负担税费+委托代理费三项总和与开发商结算价款,由政府负责动迁户安置,但政府要求开发商向动迁户开具结算发票,以办理产权证,不知如何处理才正确。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7-7 09:41
还没遇到,也想学习
作者: 辽宁-乡音    时间: 2013-8-13 14:08
是不是应按政府给的税费中的营业税相对应的收入的数,开发票啊
作者: 王娜1980    时间: 2013-8-14 16:48
这就不是代建了,典型的自建然后出售的行为,涉及的税多了去了,建设的时候,土地估计都不是房地产公司自己的,是政府的的地吗,那一系列的证是怎么办下来的,不过也好办,有政府撑腰吗,按销售不动产交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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