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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退房是否可以退契税 [打印本页]

作者: 加米雪    时间: 2013-6-27 15:34
标题: 退房是否可以退契税
退房是否可以退契税
作者: 加米雪    时间: 2013-6-27 15:5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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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2〕62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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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你厅《关于对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是否可以退契税的请示》(新财农税〔2002〕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以退还。

作者: 有一点糊涂    时间: 2013-6-27 16:1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关契税问题的通知〉〉(2011年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国家规定是这样的,可实际在工作中一般都不退还已纳契税。你可以跟税务局协商能否抵扣以后的契税。
作者: 思绪飞扬    时间: 2013-6-27 18:03
学习中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3-6-27 20:40
参见 财税 2011 32
作者: 大胖宝宝呀    时间: 2013-6-27 20:42
契税是产权承受方缴纳 一般为个人 抵顶以后?这说法 有点问题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3-6-28 05:4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关契税问题的通知〉〉(2011年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国家规定是这样的,可实际在工作中一般都不退还已纳契税。你可以跟税务局协商能否抵扣以后的契税。
我再加一分,中级会员的脚步近点
作者: 诸晓棣    时间: 2013-7-12 11:27
好复杂 没看懂
作者: 尚Q朔    时间: 2013-7-29 15:42
回复,学习……
作者: dingyin1990    时间: 2013-8-5 17:36
答:完税后办理退房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二是已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地产权属登记。
  第一种情况,原则上给予办理退税,但也有例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规定,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果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税款应予以退还。但其中有例外的情况,即购房人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613号)规定,当购房人从银行取得抵押凭证时,购房人与原产权人之间的房屋产权转移已经完成,必须依法缴纳契税,这种情况退房就不再给予退税。
  第二种情况,原则上已纳契税不予退还,但也有例外,即经法定程序判定(如法院判决)该房地产交易合同及发生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无效的,已缴契税可以给予退税。

作者: 布偶老虎    时间: 2013-8-6 05:33
买房人应交契税啊,个人是主体,税务局应该退的吧
作者: 泉水在心间    时间: 2014-11-26 10:41
学习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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