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购房者,把开具的收款收据丢失,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3-6-26 06:06
标题: 购房者,把开具的收款收据丢失,如何处理
购房者,把开具的收款收据丢失,如何处理
作者: 芊之语    时间: 2013-6-26 10:04
如果是单位自买或自印的普通收据丢失,可以请客户书写收据遗失说明,列明遗失收据的开具日期、收据号码、开具金额,并附遗失收据的记帐联复印件及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声明原件客户遗失,现以此凭据为证。如果是在税务局购买的专用收据,那就要问问税务局,是不是要公开声明作废之类的。
作者: 有一点糊涂    时间: 2013-6-26 10:23
如果是在税务局购买的专用收据,那就要先问税务局怎么办?最近我们公司也遇到这种情况,税务局要求购房人在报纸上公开声明作废,我公司才能办理收据作废重开手续。
作者: 盼盼0727    时间: 2013-6-26 11:25
如果是税务局购买的是首付款发票,我们这里需要登报挂失,财务留下挂失件可以给开具全额发票,如果是全额发票,那么登报挂失,财务不在另出具发票,只给客户复印一份记账联。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6-26 17:05
学习过了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6-27 08:15
机打收据一般由本人写出申请并承诺出现问题由本人负担,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声明作废,报征管分局审核由开发单位出具记账联并签章注明收据联丢失,交业户持有即可。因为不是不动产销售发票没有必要重开,只是换开发票时由业户交回此交款证明即可。
作者: 清茶5596    时间: 2013-6-27 14:13
同意楼上的观点
作者: 秋秋秋秋    时间: 2013-7-4 07:46
收据只是收款的证明,丢失了让业主写个声明作为备查即可。
作者: zhxj28    时间: 2013-7-18 23:58
在当地党政报纸声明丢失,到开发商处写个证明重新开具。
作者: 小顺    时间: 2013-7-24 15:30
如是收据,业主写说明就行,如果税务发票,需登报遗失,写明发票号,发票代码,发票内容,发票日期等,然后到税务局办理一下情况证明。然后重开
作者: 1070393898    时间: 2013-7-24 16:25
我们按6#楼的做

作者: xiajuexin6278    时间: 2013-7-25 08:42
我们开的是房款收据,属于内部收据,交房办房产证,到税务开发票
作者: 纳兰音韵    时间: 2013-7-26 10:07
业主登报申明!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