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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股权收购2次收购后纳税基础的确定,谢谢 [打印本页]

作者: Sue_Read    时间: 2013-3-26 01:10
标题: 请教:股权收购2次收购后纳税基础的确定,谢谢
A公司的土地摘牌价格160万/亩
B公司收购A公司,实际取得地价300万/亩
B公司支付了土地转让价款后,投入部分资金先行建造,但B公司无力继续承建,欲转让股权
C公司收购B公司,那么C公司的土地入账成本是多少呢?C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基础是多少呢?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3-26 13:35
B如何收购A公司,C如何收购B公司,这几步还无法想通
作者: 鹰击长空    时间: 2013-3-26 16:30
B公司收购A公司,实际取得地价300万/亩时,A公司按300-160纳税后,可作为B公司的计税基础,
若A 未纳税,计税基础为160万/亩。入账成本不等于计税基础。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3-3-27 09:01
还是请查阅一下股权转让税收方面的文件,没有系统地研究过这方面政策,印象: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有优惠,受让方是房企的不享受契税免税优惠。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3-3-27 14:46
鹰击长空 发表于 2013-3-26 16:30
B公司收购A公司,实际取得地价300万/亩时,A公司按300-160纳税后,可作为B公司的计税基础,
若A 未纳税,计 ...

同意三楼意见
作者: 言声    时间: 2013-3-27 15:45
如B收购的只是A的股权的话,土地增值税税基还是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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