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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棚户区改造返回土地款及支付拆迁补偿款交契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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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在网中
时间:
2013-3-21 11:43
标题:
棚户区改造返回土地款及支付拆迁补偿款交契税问题?
我司通过政府招商参与棚户区改造,与政府签订协议规定棚户区土地政府土地部门只收1000万元,但拆迁费由我司付款,我司另要对拆迁户1:1.2还建。后此土地通过土地交易中心招拍挂,由我司取得,付土地中心6000万元,政府返回5000万元。请问:
1、返回的5000万元应如何入账,我问了一下,有的说冲减6000万元的土地款,有的说作为政府补助,有的说作为营业外收入,不知到底如何处理?
2、目前我司已付给政府拆迁指挥部2000万元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等,现在当地税务对这2000万要征收契税,合理吗?(我们已对支付土地中心6000万元缴纳了契税)
最好能提供文件!谢谢!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3-21 19:56
1返回的5000W要给你们个理由的,这个事项具体商量,慎重,一定要有合理的解释,因为将来也许会有审计署介入 2 棚户区契税一定要查文件,很多省都有免契税的规定,比如我们辽宁省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3-22 09:09
棚户区改造问题比较复杂的,具体分析如下:返还土地款5000万元处理问题,严格说贵公司通过政府招商承建的,地方政府优惠文件中对于5000万元会有明确的界定,但是地方政府的政策只有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效的,否则只能依据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据我分析,此5000万元很难符合免税的3个条件(财税2008年151号):具有专门用途和拨付文件;有专门的管理办法;专户存储。此文件已经于2010年12月31日失效。但是可以借鉴,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财政扶持资金除专门用途之外的,一律作为征税收入处理。因此,此款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分析是资产性还是收益性补助,分别处理,属于收益性补助一次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资产性通过递延收益处理。 对2000万元征收契税没有法律依据的,契税是对立契人转让无形资产房产等征收的一种税,出让土地依据出让土地总价款包括耕地占用税、手续费等。鉴于如此,建议贵公司请示政府将返还的5000万元作为政府拨付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由贵公司自行委托拆迁指挥部办理土地拆迁手续,这样仅对5000万元剩余的资金征收企业所得税。那样5000万元可以暂挂其他应付款,支付的拆迁安置补偿费造支付明细表附拆迁安置合同从其他应付款中支出,这样暂时减少税收负担,不足处土地成本中不能包含拆迁安置费用了。如果5000万元不足的部分可以列支土地成本中。这样整体分析是有利于贵公司的。抛砖引玉,请发表看法。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3-22 09:11
sdmcljg 发表于 2013-3-22 09:09
棚户区改造问题比较复杂的,具体分析如下:返还土地款5000万元处理问题,严格说贵公司通过政府招商承建的, ...
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国税总局文件:免征土地使用税、减半契税吧?但是需要取得省级发改部门的立项报告。具体查阅文件即可。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3-3-22 09:24
来学习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3-22 10:59
学习过了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3-3-22 11:10
学习学习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3-3-22 14:05
学习了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3-22 16:08
学习了,政府补偿款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不说理了,呵呵。
作者:
yap23
时间:
2013-3-26 17:57
学习了
作者:
dekhtk
时间:
2015-5-14 11:35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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