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归集在哪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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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baohuan
时间:
2013-2-28 17:59
标题:
房地产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归集在哪个科目?
2009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在线访谈明确答复以下问题。
房地产当年预售收入是否可以作为招待费、广告费的依据?
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企业与客户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包括预售合同),应为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前所发生的招待费、广告费应该累计,待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年度起,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招待费、广告费扣除比例。
请问:如果累计业务招待费,应该入账在哪个科目呢?
作者:
ffmon
时间:
2013-2-28 19:42
管理费用
作者:
加米雪
时间:
2013-2-28 20:22
管理费用
作者:
nthzy
时间:
2013-3-1 09:36
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年度起,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招待费、广告费扣除比例。
取得销售收入之前,就不能扣除。
作者:
yap23
时间:
2013-3-1 15:11
待摊费用
作者:
wubaohuan
时间:
2013-3-1 15:29
yap23 发表于 2013-3-1 15:11
待摊费用
现没有待摊费用科目了吧
作者:
heavenrain22
时间:
2013-3-3 10:45
管理费用里的业务招待费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3-4 09:57
累计招待费,是指以前年度没有收入基数,未能扣除的招待费吗
作者:
展翅
时间:
2013-5-22 17:37
2009年31号文件,没有规定业务招待费可以累计到有销售收入的年份摊销。我们咨询过省地税局,是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列》第43条规定,没有销售收入的年份,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换句话说,就是入了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到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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