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售房合同签了。但是没有将优惠的信息写入里面,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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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cobio
时间:
2013-2-17 09:36
标题:
售房合同签了。但是没有将优惠的信息写入里面,怎么处理
实收80房款,其中20万是客户用VIP贵宾卡抵减了。
合同签订的是100万,销售人员没有将那优惠抵减的20万写入到合同里面。
难道要按100万申报营业税不成?
作者:
yxtx
时间:
2013-2-17 09:48
补充一个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3-2-17 10:22
回复,学习
作者:
fhjt2010
时间:
2013-2-17 11:12
直接写80万不好吗?按80万交税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3-2-17 17:31
这种优惠一般不写到合同里,合同直接签订80W的
作者:
我稻草人
时间:
2013-2-17 21:39
按100万缴纳营业税,虽然抵减了20万,但是视同销售了,价格总额不变。实质重于形式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2-18 09:54
合同是经济行为的说明,这个经济行为100W,税务机关为何要按80W来收呢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2-21 10:42
同意楼上意见
作者:
icobio
时间:
2013-2-22 09:28
合同是地方税务机关征税的证据之一。看来是避免不了?
除非作废合同,重新签订过对吧。 不过印花税是没办法退的了,契税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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