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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售房合同签了。但是没有将优惠的信息写入里面,怎么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icobio    时间: 2013-2-17 09:36
标题: 售房合同签了。但是没有将优惠的信息写入里面,怎么处理
实收80房款,其中20万是客户用VIP贵宾卡抵减了。
合同签订的是100万,销售人员没有将那优惠抵减的20万写入到合同里面。

难道要按100万申报营业税不成?

作者: yxtx    时间: 2013-2-17 09:48
补充一个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3-2-17 10:22
回复,学习
作者: fhjt2010    时间: 2013-2-17 11:12
直接写80万不好吗?按80万交税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3-2-17 17:31
这种优惠一般不写到合同里,合同直接签订80W的
作者: 我稻草人    时间: 2013-2-17 21:39
按100万缴纳营业税,虽然抵减了20万,但是视同销售了,价格总额不变。实质重于形式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3-2-18 09:54
合同是经济行为的说明,这个经济行为100W,税务机关为何要按80W来收呢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3-2-21 10:42
同意楼上意见
作者: icobio    时间: 2013-2-22 09:28
合同是地方税务机关征税的证据之一。看来是避免不了?  
除非作废合同,重新签订过对吧。 不过印花税是没办法退的了,契税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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