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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支付专家费用税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3-1-4 17:17
标题: 房地产企业支付专家费用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支付的专家费用应当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一次性支付的报酬低于4000元的,定额减除800元的费用;超过4000元的定率减除20%费用。
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万元的,存在加成征收问题。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3-1-11 19:57
haodek
作者: gxhwhr    时间: 2013-9-5 13:48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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