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解读: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价格将商品房销售给本公司股东及相关联企业及个人 [打印本页]

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3-1-4 17:12
标题: 解读: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价格将商品房销售给本公司股东及相关联企业及个人
原问题:“6、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价格将商品房销售给本公司股东及相关联企业及个人。”

学习体会:

一、关联企业的规定

1、关联企业的确定

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⑴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⑵ 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⑶ 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征管法实施细则)

注意:这里指限制了关联企业,对于股东、管理人员等相关联个人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2、可以调整的情况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⑴ 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

⑵ 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⑶ 提供劳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

⑷ 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

⑸ 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

3、调整的方式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

⑴ 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⑵ 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⑶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⑷ 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4、非关联企业的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收征管法)

注意:实际上,这一条的杀伤力要比关联企业的要大,因为无论税务部门能否证明关联企业,用这一条就可以通杀。

举个例子:在房屋销售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工商、税务、银行、房产等机关和部门的人员来买房子,要求给点优惠。正常标价单价6000元,给他们优惠后4500元(当然还是要比成本高),如果碰到个较真的税务人员,非要按这一条卡,可真就没有法子了。


二、营业税的依据

只有我们了解有哪些关联部门和企业,了解各种各样的规范、规定和业务流程,才能真正的把业务作得更好。


作者: CoolCat    时间: 2013-1-4 17:26
学习一下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3-1-4 18:20
回复并学习。
作者: 晨风yang    时间: 2013-1-4 20:38
打开继续学习
作者: 桑蚕丝    时间: 2013-1-4 21:46
每天看看
作者: 鹰击长空    时间: 2013-1-5 08:40
谢谢分享
作者: huangzhn    时间: 2013-1-5 08:52
学习学习,探讨一下
作者: g101h101    时间: 2013-1-5 09:38
这个不单是房企了。
作者: 路过生命的瞬间    时间: 2013-1-5 13:49
没了快捷回复哇
作者: hsc893    时间: 2013-1-5 15:56
看看学习一下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13-1-5 19:14
学些一下,正在做这方面的事情。
作者: karrykim    时间: 2013-1-6 08:54
这个是很多企业遇到的问题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3-1-6 10:12
回复并学习

作者: 蝶舞依然    时间: 2013-1-6 13:14
学习啦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3-1-6 15:00
学习!!!!!!!!!!!!!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3-1-6 21:57
先学习!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3-1-6 21:57
后恢复!!
作者: yhx176    时间: 2013-1-6 21:58
学习学习!
作者: alexlujun    时间: 2013-1-7 21:17
学习了 谢谢!
作者: 盘古血脉    时间: 2013-1-8 13:28
正不错的东东啊
作者: cenlitong    时间: 2013-1-8 15:58
学习下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3-1-10 06:28
没有正常理由,就不能成为核算的法律基础
作者: 牵猪去流浪    时间: 2013-1-11 10:20
看看,学习一下

作者: 戏语    时间: 2013-1-11 13:58
回复学习一下
作者: 散步的云彩    时间: 2013-1-11 14:39
工商、税务、银行、房产等机关和部门的人员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3-1-11 19:33
看看学习一下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57563-1-1.html
作者: 红亮    时间: 2013-1-12 11:47
学习学习!

作者: 心语琪琪    时间: 2013-1-12 15:38
学习一下,谢谢
作者: colaplay    时间: 2013-1-12 15:46
学习一下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3-1-16 06:26
间接或者说直接的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13-1-17 22:17
好好学习,谢谢分享!
作者: 846075023    时间: 2013-1-18 20:35
正在学习中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18 20:42
学习分享,谢谢老师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26 11:53
学习了
作者: cby1990101    时间: 2013-2-4 11:30
学习一下
作者: 我稻草人    时间: 2013-2-4 14:41
哎,群里高手太多,谁都不服谁,真不好
作者: 穆慕    时间: 2013-2-6 14:08
我们单位也有这种情况,对公司领导销售的商铺,价格比住宅还低,貌似目前税局还没发现?
作者: xueshanfeihu    时间: 2013-2-19 16:46
认真学习
作者: 阙如    时间: 2013-2-20 16:23
学习一下
作者: 87391461    时间: 2013-2-21 11:42
学习学习~··
作者: txx123    时间: 2013-3-5 09:36
kankan !Q!!!!!!!!!!!!
作者: lxcj    时间: 2013-3-19 17:44
谢谢分享
作者: 凤信子    时间: 2013-4-8 20:37
学习一下

作者: 图兰朵    时间: 2013-4-9 09:32
学习学习
作者: 雨过    时间: 2013-4-9 09:41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我稻草人    时间: 2013-4-9 11:30
坚持学习
作者: 骆驼祥子    时间: 2013-4-16 11:25
很好,学习一下
作者: guowencool    时间: 2013-4-16 13:34
这个可以学习一下
作者: guowencool    时间: 2013-4-16 13:45
看了,还行吧

作者: 522606046    时间: 2013-4-16 14:48
学习一下
作者: zser    时间: 2014-12-12 09:59
学习中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5-1-26 17:37
好好看看  现实中碰到此类问题
作者: amywyq    时间: 2015-7-1 14:17
学习一下
作者: ouchangwei    时间: 2015-7-15 16:06
这个问题一直是个难点
作者: june3660    时间: 2015-7-15 16:39
学习一下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5-7-16 06:22
学习一下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