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破产清算会计
[打印本页]
作者:
杏雨财税
时间:
2012-12-22 19:47
标题:
破产清算会计
破产清算会计
破产企业如何进行资产清查及会计处理?
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如何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清算组清理破产企业资产、负债等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size=+0]
Chapter 1
概述
破产清算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有自身的特点:
第一,传统财务会计的一些基本假设对破产清算会计不再适用。
财务会计基本假设包括
(
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和货币计量
)
。进入清算破产以后,清算组作为一个新的会计主体出现。
第二,破产清算会计超越了传统财务会计一些基本原则的规范。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
12
条原则
)
也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但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于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基本原则的规范难以为破产清算会计采用。
比如历史成本原则,在破产清算会计中,资产的价值更注重可变现价值。
第三,破产清算会计计量与传统财务会计不同。
第四,会计报告的目标、种类、格式、基本内容以及报告的使用者有较大变化。
Chapter 2
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
破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破产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其主要工作有三方面。
清查财产及债权、债务。
包括各项财产损失、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同时,还应对企业的会计文书、档案等进行查证、核对。
进行有关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会计报告。
会计报表的格式、编制方法等还应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办理会计档案的移交
清算组的会计处理
(
一
)
设置会计科目
1.
资产类
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
应收款。
材料。
半成品。
产成品。
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2.
负债类
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金。
应付利润。
其他应交款。
应付债券。
其他应付款。
3.
清算损益类
清算费用。
土地转让收益。
清算损益。
(
二
)
结转期初余额
(
三
)
处置破产财产的核算
破产财产的范围
破产财产的处置方式
3.
处理破产财产的有关帐务处理
(1)
收回应收款等债权的核算
收到抵顶有关债权的实物时,按实物资产预计可变现金额借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应收金额和预计可变现金额的差额,借记
(
或贷记
)“
清算损益”科目,按应收金额,贷记“应收款”、“应收票据”等科目;
如果是以银行存款或现金等方式收回应收帐款等,则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收金额和实收金额的差额,借记“清算损益”科目,按应收金额,贷记“应收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按核销的金额,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收款”等科目。
(2)
变卖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的核算
变卖材料、产成品等存货时,按实际变卖收入和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帐面价值和变卖收入的差额,借记
(
或贷记
)“
清算损益”科目,按帐面价值,贷记“材料”、“产成品”等科目,按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棗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科目
(
小规模纳税企业贷记
:“
应交税金棗应交增值税”科目
)
。
处置、销售产品等应缴纳的消费税等,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按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计算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棗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棗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
(3)
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
清算期间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应按实际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清算损益”科目;发生的税金等支出,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
(4)
设置固定资产以及在建工程的核算
变卖机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时,应按实际变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帐面价值和变卖收入的差额,借记
(
或贷记
)“
清算损益”科目,按帐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等科目。转让相关资产应交纳的有关税费等,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
(5)
转让无形资产的核算
转让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时,按其实际变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际变卖收入与帐面价值的差额,借记
(
或贷记
)“
清算损益”科目,按资产的帐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等科目;转让相关资产应交纳的有关税费,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
(6)
转让对外投资的核算
转让企业原来的对外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的帐面价值与转让收入的差额,借记
(
或贷记
)“
清算损益”等科目,按投资的帐面价值,贷记“投资”等科目。
对于清算期间分回的投资收益,应按实际取得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清算损益”科目;若原来已将应分回的投资收益记入了“投资收益”科目,在实际分回投资收益时,应冲减投资,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科目。
(7)
结转清算损益
清算终结时,将需要核销的各项资产转入清算损益,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材料”、“产成品”
、“无形资产”
、“投资”等科目。
(
四
)
破产费用的核算
清算期间支付的各项破产费用应通过“清算费用”科目核算。
实际支付有关费用时,按实际发生额,借记“清算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清算终结时,将“清算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清算损益,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清算费用”科目。
(
五
)
转让土地使用权、支付职工有关费用的核算
1.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对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已计入了“无形资产”科目,因此转让时,按其实际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帐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实际转让收入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贷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
对于无偿划拨取得的没有入帐的土地,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就按实际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对于原来作价入帐已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土地,在转让时,应按其实际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帐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实际转让收入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贷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
按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还应交纳营业税等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借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
2.
以土地使用权支付有关费用的核算
从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支付未参加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的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保险费,向有关部门拨付职工安置费时,应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贷记“现金”
、“银行存款”科目。
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不足支付职工安置费,以其他破产财产支付职工安置费时,按实际支付金额,借记“
清算损益”
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3.
结转清算损益
清算终结时,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净收益转入清算损益,借记“土地转让收益”科目,贷记“清算损益”科目。
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核算
(
六
)
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会计处理
债务的清偿顺序
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1)
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
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费用,应直接计入清算费用,不通过“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
(2)
交纳所欠的税费
按实际交纳的金额,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
清偿其他破产债务
按实际清偿各种债务的金额,借记“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
、“借款”等有关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4)
结转清算损益
清算终结时,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按照有关规定,尚欠的债务不再清偿,应予注销,借记“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借款”等科目,贷记“清算损益”科目。
分配剩余财产的会计处理
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规定应上缴主管财政机关
(
或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
或向股东进行分配,分配剩余财产时,借记“清算损益”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12-23 13:35
谢谢分享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2-12-23 22:32
学习了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